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雄)
本人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少雄,1962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生物化学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上海第一生化药业公司质保部经理。2003年05月至今,任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秘书长兼委员、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工经联)副会长、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3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2023年12月25日经选举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行业、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023年度,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的1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并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专业职责,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对相关工作给予一定指导,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2023年,本人参与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门委员会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1 | 战略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暂未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情况有所沟通。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现场工作天数2天,对公司管理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此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够及时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能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控制度完整、有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重视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
(六)其他事项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
上述提名或聘任事项合法合规,本人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履行责任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独立董事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雄)》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少雄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