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 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 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 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 审批通过之日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 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薪酬根据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来确定, \(董事长总薪酬 = 基本薪酬 + 绩效薪酬 + 中长期\) 激励。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 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 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基本薪酬原 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 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四、其他事项
1、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 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补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 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安排代扣代 缴事宜。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
5、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