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7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12,792,3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72元。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万元(含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2.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6.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39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441ZC02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1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9,265.98 | 18,348.55 |
2 | 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 | 6,940.66 | 4,210.57 |
3 |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 35,196.24 | 22,887.90 |
4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875.15 | 4,036.2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09.98 | 19,909.98 |
合计 | 86,188.00 | 69,393.20 |
特别说明:上表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拟投入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4,210.57万元调整至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充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2,471.54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投资进度 | 是否实施完毕 | 说明 |
1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8,348.55 | 12,442.89 | 67.81% | 否 | - |
2 | 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 27,098.47 | 21,939.06 | 80.96% | 是 | 拟结项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036.20 | 3,908.29 | 96.83% | 是 | 已结项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09.98 | 19,909.98 | 100.00% | 是 | 已结项 |
合计 | 69,393.20 | 58,200.22 | - | - |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截至2023年4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 专户余额 (含利息、理财收益) | 是否实施完毕 |
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 27,098.47 | 21,939.06 | 6,171.73 | 是 |
2、募集资金结余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内容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谨慎使用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于2018年立项,立项时间较早,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及规模的快速发展,原拟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已不能完全满足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将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159.41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益)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24,425.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23,507.96万元。(原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相关利息、理财收益同步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综上,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8,348.55 | 23,507.96 |
2 | 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 | - | - |
3 |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 27,098.47 | 21,939.06 |
4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036.20 | 4,036.2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09.98 | 19,909.98 |
合计 | 69,393.20 | 69,393.20 |
3、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的募集资金6,171.73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不再用于投入原募投项目,转为用于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应地,公司拟将原存放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最终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将募投项目“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自身需求,并根据目前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所做出的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并推进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应地,将原存放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最终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金额为准)转入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
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广和通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发证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