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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有关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441A01307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根据贵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300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针对问询函中需由备考报表审阅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专项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问题2、(7)提到,申请文件及回复文件显示:(1)2021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发生研发费用9,014.2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低于本次评估预测的11,857.01万元,主要由于持续优化运营效率,实际发生的试产费用、委外研发和咨询费用低于预测所致;(2)2021年标的资产共有四项主要研发项目,其中4G产品维护项目两项,4G、5G产品研发项目各一项,2021年对两项4G产品维护项目分别投入3,011.65万元、440.38万元,对4G、5G产品研发项目分别投入630.13万元、4,452.41万元,目前标的资产尚未正式中标5G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上市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广通远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远驰)5G产品AN958、AN958T已具备量产出货资质,移远通信已发布产品AG55xQ、AG56xN;(3)标的资产现有主要4G产品系列最早于2016年首次量产,生命周期预计于2024年全部结束,新4G系列已于2021年中标,预计2023年起实现量产并于2026年结束,4G产品预测2022年至2028年销量分别为907.48万片、978.80万片、1,030.00万片、880.00万片、480.00万片、470.00万片、470.00万片;(4)标的资产预测5G产品自2023年起实现销售,2023年至2028年销售收入预测分别为13,799.73万元、40,506.88万元、103,339.72万元、185,679.51万元、244,975.00万元及237,625.75万元,其中于2026年超过4G产品;(5)假设其他条件不变,预

测期内标的资产各年产品销量分别下降5%、10%和15%,则标的资产评估值分别下降34.20%、68.40%和102.59%,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安排;(6)上市公司于2019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9,393.20万元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及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截至2021年3月实际使用资金38,763.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55.86%;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8,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标的资产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预计于2023年开始投产,募投项目5G产品预测销售收入分别为13,650.00万元、40,067.37万元、102,218.46万元、183,664.84万元、178,154.90万元及172,810.25万元;(7)标的资产与在前次交易中确认的5名核心员工约定服务期限为前次交易完成后的24个月,核心员工离职后仍需遵守竞业禁止条款的期限为6个月、12个月或双方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期间。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及实际使用效率情况,使用计划是否存在滞后,如是,进一步说明滞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1、2018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公司拟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9,265.9818,348.55
2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6,940.664,210.57
3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35,196.2422,887.90
4信息化建设项目4,875.154,036.20
5补充流动资金19,909.9819,909.98
合计86,188.0069,393.20

在实施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的过程中,通信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5G通信技术的发展速度高于预期,下游市场环境变化较大,4G超高速

产品的市场需求低于预期。广和通于2021年终止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4,210.57万元调整至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充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调整完成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9,265.9818,348.55
2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6,940.66-
3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35,196.2427,098.47
4信息化建设项目4,875.154,036.20
5补充流动资金19,909.9819,909.98
合计86,188.0069,393.20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2018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是否存在滞后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8,348.5510,367.1156.50%
2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不适用
3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27,098.4713,756.2550.76%
4信息化建设项目4,036.203,789.7193.89%
5补充流动资金19,909.9819,909.98100.00%
合计69,393.2047,823.0568.92%-

3、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滞后的原因及合理性

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投资、设备及软件投资、产品研发费用、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随着5G通信技术的发展,上市公司现已推出覆盖高通、联发科及紫光展锐多平台的5G无线通信模组产品,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该项目是上市公司2018年的再融资募投项目,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规划是基于2018年的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的安排,由于受市场环境、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上市公司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进展速度低于预期。

(1)物联网不同细分领域的5G商业化应用进展存在差异

5G技术是蜂窝物联网中增速最快的技术,但现阶段在物联网不同细分领域中5G商业化应用进展存在差异。在固定无线终端等要求较高通信速率的物联网细分领域,5G技术普及率较高;而在POS、PC等中低速细分领域,成本更低的2G/3G/4G技术仍为目前的主导通信技术。现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移动支付、移动互联网、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物联网细分领域依然以2G/3G/4G为主导通讯技术,下游产品的5G商业化应用尚未达到公司2018年对于行业发展情况的预期。目前上市公司5G产品的应用主要集中在FWA领域,并将逐步拓展至PC、车载前装等细分领域之中。

(2)5G基础设施建设尚在推进中

目前全球5G通信制式的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达到4G的规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2021年我国4G基站数量已超过590万个,5G基站数量约为

142.5万个。由于5G应用场景的多样化、覆盖范围的精细化及下游产业应用进度不同,5G基础设施建设相比与3G或4G会是一个更为长期的过程。随着未来5G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物联网领域的5G应用也将全面铺开。

(3)新冠疫情延缓项目进展

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市公司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各项工作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疫情影响,也是导致项目进展速度低于预期的原因。

综上,上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中5G产业化项目不存在重复投入前次募集资金中的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上市公司5G通信模块、5G智能整机的产业化研究,目的是快速打造上市公司5G技术通信产品的供给能力。上市公司5G产业化项目的产品拟应用于物联网众多细分领域,下游应用场景包括移动办公、移动支付、智能制造、智能安防、智慧能源、智慧城市、车载系统等,上市公司同期开展多个细分行业通信模组、5G智能整机的产业化工作,以丰富公

司产品体系。由于项目产品将应用于多类细分行业,其更新迭代频率较高,上市公司将与客户进行充分合作,结合前沿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对多轮次产品进行布局。而本次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包括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其中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围绕标的公司的5G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及解决方案实施,专注于满足标的公司下游国际客户对于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的相关需求,开展5G车载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相比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项目与之存在差异:一方面,上市公司前次募投的5G项目应用于多个下游细分行业,而本次募投项目专注于车载通信模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前次募投的5G项目下游行业虽然包括车载领域,但是其产品开发主要针对国内客户,而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主要围绕标的公司的国际客户拓展需求开展,国内外下游一级供应商与整车厂对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特定功能有不同要求。因此,上市公司前次募投与本次募投的5G项目在应用范围和具体项目内容均存在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2、本次募投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加速标的公司在5G领域的布局目前,全球处于5G商用网络建设及行业应用加速发展阶段,产业链快速成熟,创新应用蓬勃涌现。根据Counterpoint统计,2021年第四季度5G物联网通信模组出货规模同比增长324%,远高于4G模组的增速,2023年开始5G物联网通信模组将进入快速增长通道,预计2028年5G模组出货量将超越4G模组。

车联网是5G应用的重要场景,智能化与网联化融合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5G技术可实现对增强型移动宽带、超可靠、低时延通信、海量机器类通信三大应用场景的支持,有效满足车载模组对低延时、广覆盖、高宽带、高安全性等的通信需求,为汽车电气化、智能化程度的提高、空中下载技术(OTA)的渗透率和复杂程度的提升和实现自动驾驶功能奠定基础,5G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的渗透率将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根据佐思产研预测,中国市场搭载5G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的车辆将达到1000万辆,装配率达到35%左右。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本次收购锐凌无线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深化部署未来车载通信模组产品发展规划,通过研发和布局高性能、5G通信技术的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产品,有助于公司在5G技术和产品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持续扩大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增强核心竞争优势,为未来抢占需求潜力更为巨大的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奠定基础。

3、本次募投补充流动性资金有助于标的公司业务和财务健康发展随着全球5G商用通信技术的成熟发展,车联网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未来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细分行业的市场前景广阔,标的公司业务量及营收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标的公司需维持一定的流动资金规模,以满足未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持内生增长力与市场竞争力。此外,考虑到后疫情时代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库存备货、研发投入需求,标的公司运营资金需求量预计将会进一步增加,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弥补标的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优化资本结构。同时,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59%,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预计将提高至59.43%,通过股权融资可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三)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未来业绩增长预期、在手货币资金、财务性投资明细、融资渠道及融资成本等补充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和规模测算的合理性

1、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2019至2021年度,上市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00.2033,709.2522,31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0.74-13,347.45-67,57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81.49-9,739.7560,173.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13.729,277.7014,518.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413.5347,927.2538,649.55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4,518.12万元、9,277.70万元、-4,513.72万元,呈下降趋势。2021年度,受到收入增长及货物采购与日常经营支出的增长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00.20万元。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8,500.00万元,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支持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的现金压力。

2、上市公司在手货币资金、融资渠道及融资成本

2021年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8,238.7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49,748.14万元,人民币平均借款利率约为3.82%,美元平均借款利率约为1.07%。上市公司拥有银行、资本市场等融资渠道,2021年末授信情况如下:

币种合计授信额度合计剩余额度授信有效期
人民币(万元)190,000126,651一年以内
美元(万美元)7,0002,973一年以内

3、上市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0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1年末,上市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21年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8,238.77万元,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年末,上市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2021年末,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1,803.93万元,主要为往来款、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员工往来款和备用金等,不存在无产业背景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性质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性质
单位往来款20,012.09主要为锐凌无线通过广和通向伟创力下单进行生产形成的应收锐凌无线相关款项和西安联乘的借款及计提的利息
保证金11,008.68主要为向外协工厂支付的保证金
出口退税款578.65主要为出口退税款
员工往来款185.50主要为员工日常工作的一次性借款
备用金19.02主要员工因公业务备用金
合计31,803.93-

2020年7月,广和通投资公司与西安联乘之母公司浙江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咖通”)签订《关于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书》,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增资4,000万元持有西安联乘40.00%的股权。

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和通投资发展的参股公司西安联乘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以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求。该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LPR上浮20%。上市公司实际向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时,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其另一股东亿咖通须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向西安联乘借款400万元,到期日为2022年7月1日。

西安联乘主要致力于智能网联车载前装市场的科技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同时也是上市公司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的重要客户之一,战略投资西安联乘是上市公司车载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国内车载前装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的拓展。由于西安联乘前期投入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较大,为支持其发展,经过股东单位友好协商,上市公司与亿咖通按出资比例向西安联乘提供借款。上市公司与其他合作方按照出资比例向西安联乘提供借款的目的是为支持西安联乘发展,满足其车载前装业务前期投入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加快上市公司国内车载前装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的拓展,而非作为财务投资人以获取固定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末,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29,544.34万元,为持有的锐凌无线49%股权、深圳市博格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斯”)15%股权和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联乘”)40%股权。1)锐凌无线锐凌无线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载无线通信模组的销售、研发和生产。2)博格斯博格斯是一家专业从事无线通信产品5G天线研发、终端EMI问题处理及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终端客户提供高水准的天线设计、EMC/EMI优化处理方案及高质量的配套生产服务,产品涉及各种无线标准应用:蜂窝网2G/3G/4G、WiFi、蓝牙、RFID、433M、GPS、北斗、5Gmimo天线等。

3)西安联乘

西安联乘是一家主要致力于智能网联车载前装市场的科技公司,4G模组及其前装应用是目前的主营业务方向,现阶段主要客户包括亿咖通,高新兴物联,德赛西威,吉利汽车,宝腾汽车等。西安联乘将5G,V2X技术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同时高度关注信息安全和车身总线技术发展,通过自主研发,进一步丰富产品队列,为客户提供可靠的,及时的,安全的智能网联产品。

上市公司长期深耕通信模组行业,持有锐凌无线、博格斯和西安联乘股权综合考量了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上市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1年末,上市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余额为7,340.34万元,为持有的上海麦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麦腾”)4.2466%股权、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北斗”)0.76%股权和广州悦坤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悦坤”)5%股权。

1)上海麦腾上海麦腾成立于2016年11月23日,2018年9月3日,广和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和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麦腾及其其他股东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以自有资金1,666.68万元投资上海麦腾,本次投资完成后深圳市广和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麦腾5%的股权。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持有上海麦腾4.2466%股权。上海麦腾主营业务为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自主研发的车规级的和模块化的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传输和计算平台。广和通拟通过本次增资进一步提升在车规级产品的研发技术水平并进一步拓展车联网市场,系围绕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进行的投资,拟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本次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并计划长期持有,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华大北斗2021年1月10日,华大北斗、中电光谷(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青城北斗首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北斗慧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北斗启航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之子公司广和通投资公司共同签订《关于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上市公司以11,520,000.00元购买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华大北斗之股权,上市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支付交易价款,并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持有华大北斗0.76%的股权。华大北斗主要从事导航定位芯片、算法及产品的自主设计、研发、销售及相关业务,面向民用消费类电子市场、汽车领域、物联网领域等专用终端市场,提供芯片及应用解决方案。上市公司部分模组产品可应用于共享单车、汽车等应用场景,拥有导航定位相关功能,对导航定位芯片存在一定需求。上市公司将本次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并计划长期持有,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符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广州悦坤2021年1月31日,广州美悦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子公司广和通投资公司签订了《广州悦坤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上市公司以1.00元购买广州美悦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悦坤5.00%的

股权,即广州美悦对广州悦坤的原认缴出资额100万元;由于广州美悦对广州悦坤的出资额尚未实缴,经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对价为1元人民币,并于2021年2月23日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对认缴出资额进行实缴,暂无明确的实缴计划。广州悦坤经营范围为: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上市公司投资广州悦坤既可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场地储备,亦可利用未来园区的产业聚集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上市公司对广州悦坤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上市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786.54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认证费和无形资产预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截至2021年末,除对广州悦坤的投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不存在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的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小于测算的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及其应用行业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服务。受益于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在全球呈现快速发展趋势,作为物联网设备蜂窝联网的核心部件,上市公司蜂窝无线通信模组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357.82万元和410,931.31万元,增长率分别为43.26%和49.78%。

假设上市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30%、和30%,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收入比重的变动趋势与2019年至2021年的复合增长率保持一致,2022年至2024年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
经营性流动资产258,488.54336,035.10436,845.63
经营性流动负债203,837.67264,988.97344,485.66
营运资金需求-3,232.0016,395.2621,313.84
营运资金缺口34,477.10

经测算,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约34,477.10万元,大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8,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标的公司在5G车载通信模组技术和产品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5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弥补标的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取得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延迟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5G行业状况,管理层经营策略。

3、复核和评估上市公司进行营运资金假设的关键参数及计算过程。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受物联网不同细分领域的5G商业化应用进展存在差异、5G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进展速度低于预期,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标的公司在5G车载无线通信模组技术和产品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5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弥补标的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问询函问题5提到,申请文件显示:(1)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通过上市公司子公司Fibocom Wireless (H.K.) Limited(以下简称广和通香港)向外协工厂伟创力进行采购,2020年和2021年广和通香港为标的资产第四大和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7,458.51万元和127,002.34万元。标的资产向广和通香港的采购价格主要由伟创力生产所收取的加工费及辅料费和广和通香港所收取的服务费构成;(2)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作为广和通的参股公司纳入了高通采购体系,由广和通统一向高通支付芯片平台前期费与车载技术支持年费等费用,标的资产在广和通集团内按比例承担相关费用;(3)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资产4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但认定标的资产无实际控制人。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前次交易的背景、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中的作用、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持股比例及对其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标的资产日常经营的决策机制等,进一步说明前次交易完成后认定标的资产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上市公司未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前次交易的背景及原因、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对前次交易及后续交易安排的约定情况、本次交易背景等,进一步说明两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是否在前次交易前后已就后续交易安排达成一致,是否存在未披露协议等,并说明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标的资产通过广和通香港向伟创力进行外协加工采购、通过广和通支付高通芯片平台相关费用的具体流程,双方关于关联采购的具体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的结算方式、外协加工采购服务费率和芯片费用承担比例的确定依据、会计核算政策等,并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财务报表,进一步说明关联采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为标的资产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结合前次交易的背景、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中的作用、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及对其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决策机制等,进一步说明前次交易完成后认定标的资产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上市公司未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前次交易的背景及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中的作用

前次交易收购的资产为Sierra Wireless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其在嵌入式车载无线通信模组领域已经积累了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和客户基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并成功开发众多产品,拥有较为成熟的核心技术和项目经验。前次交易系依托上市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产业优势与联合投资人深创投、前海红土和建华开源在并购领域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由上市公司和联合投资人共同设立锐凌无线,并由锐凌无线进一步设立各子公司,完成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

前次交易由上市公司主导发起,由上市公司与Sierra Wireless就前次交易的可行性等进行初步接洽,并就前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在后续的尽职调查、项目谈判、

协议签署、项目交割和其他交易过程中,由上市公司与各联合投资人共同参与和实施。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中的具体作用如下:

序号交易阶段上市公司作用
1.前期接触上市公司与Sierra Wireless就前次交易的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接触,并就前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
2.尽职调查上市公司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目标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阅相关材料;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与Sierra Wireless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结合尽调情况协商锐凌无线股东协议内容
3.《资产购买协议》谈判上市公司牵头与Sierra Wireless进行谈判,联合投资人共同审阅《资产购买协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4.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作为锐凌无线股东共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业务相关标的资产的议案》
5.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及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作为锐凌无线股东共同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6.《贷款协议》谈判上市公司牵头与银行进行谈判,联合投资人共同审阅《贷款协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7.交割阶段上市公司与联合投资人共同确认《资产购买协议》所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情况

(二)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决策机制

标的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经营管理架构,通过由职业经理人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并设有市场销售部、系统工程部、研发部和运营部等职能部门,具体开展各项经营工作。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标的公司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根据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及锐凌无线共同签署的《增资和股东协议》、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标的公司的说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制如下:

1、股东会

在股东会决策事项的表决机制上,标的公司各股东按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标的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认缴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除前述情形外,其他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此外,下列事项需经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1)审议批准、修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审议批准关联交易方案;

(3)审议批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加或减少任何注册资本;

(4)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5)修改、变更、删除任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任何条款;

(6)审议批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对外投资、合资、合作,或对所投资的股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任何处置;

(8)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超过美元一千万(10,000,000)元的银行或金融性融资,或对任何债务(包括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9)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转让或处置金额超过美元一千万(10,000,000)元或占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20%的重大资产;

(10)改变标的公司或其所投资企业的现有业务;

(11)对标的公司购买或从事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私募基金、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或投资作出决议;

(12)批准、设置、发行或赎回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可转换为或经行使可成为标的公司或其所投资企业股权的证券、认股权证、奖励股权或证券);

(13)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4)决定或改变任何外部审计师、实质性改变标的公司的任何会计政策、或改变标的公司的财政年度。

2、董事会

在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表决机制上,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七名,其中三名董事由上市公司提名,两名董事由建华开源提名,两名董事由前海红土和深创投共同提名。董事会审议事项需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此外,下列事项需经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董事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1)除日常经营外,标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下属企业进行任何超过美元五百万(5,000,000)元的银行或金融性融资,或对任何债务(包括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2)标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下属企业购买、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转让或处置金额超过美元五百万(5,000,000)元的重大资产;

(3)标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下属企业启动、终止或解决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

3、监事会

在监事会决策事项的表决机制上,标的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名,其中,上市公司提名一名监事,深创投和前海红土提名一名监事,建华开源提名一名监事。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等权利。

4、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的保留权利

除非经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书面同意或批准,否则,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开展涉及股份/权益类证券发行回购及处分等事项、修改章程及宪章性文件、公司合并/被并购及重组等事项、资产处置、更改董事会构成和董事任命、公司清算及解散、权益证券派发及派息、涉及债务/处置业务或资产/知识产权/提供担保/股权投资/等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及其他对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的权利或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如上述任何安排根据任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法域的法律或其宪章性文件应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则上市公司应促使其任命的董事,在该等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投票中不得对与深创投、前海红土或建华开源投反对票的事项投赞成票。

(三)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及对其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

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2,961.40万元),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通过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共同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前次交易完成后,根据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商业谈判,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为标的公司通过广和通香港向伟创力采购,以及由广和通统一向高通支付芯片平台前期费与车载技术支持年费等费用。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且均已履行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并获得各股东的一致通过。

基于上述,前次交易系依托上市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产业优势与联合投资人深创投、前海红土和建华开源的并购领域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由上市公司主导发起并初步接洽后,上市公司和各联合投资人共同参与、实施并完成。标的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经营管理架构,通过由职业经理人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

上市公司通过参与股东会表决和向董事会提名董事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上市公司无法单独决定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事项,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且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具有合理性。

(四)上市公司未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上市公司自身及通过关联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未超过50%,且上市公司无法决定标的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不形成控制,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规定。综上,上市公司未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前次交易的背景及原因、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对前次交易及后续交易安排的约定情况、本次交易背景等,进一步说明两次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是否在前次交易前后已就后续交易安排达成一致,是否存在未披露协议等,并说明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前次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前次交易收购的资产为Sierra Wireless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由于SierraWireless拟进行业务战略转型、从综合无线领域产品及服务提供商转型成为专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其有意向出售其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该目标资产为全球知名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供应商,在嵌入式车载无线通信模组领域已经积累了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和客户基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并成功开发众多产品,拥有较为成熟的核心技术和项目经验。上市公司为知名无线通信模组供应商,在知悉前次交易机会后与Sierra Wireless进行初期接触。前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未进行过跨境收购。为了增强买方的整体资金实力和谈判能力,增加交易的确定性,上市公司联合拥有资金实力较强和并购经验丰富的前海红土、深创投和建华开源作为联合投资人,前海红土、深创投和建华开源对目标资产进行充分尽调、对其资产质量作出判断后决定各方共同完成前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对前次交易及后续交易安排的约定情况2020年7月23日,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共同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对锐凌无线的股权结构、各股东出资前提、公司治理、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受让权、随售权、优先认购权、信息权及检查权、领售权、反稀释保护权等股东权利作出了约定。《增资和股东协议》签署后,为满足前次交易实际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相关手续的要求,2020年9月24日,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共同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2020年10月22日,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共同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2020年10月23日,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共同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三》”)。前述三份补充协议系进一步区分和明确《增资和股东协议》项下深创投、前海红土及建华开源向标的公司缴纳投资额的前提条件、标的公司将投资额支付给锐凌香港用以收购目标资产的前提条件。在前次交易过程中,除上述《增资和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外,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协议或权利义务安排。《增资和股东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体现了上市公司与三家投资机构之间就设立及增资锐凌无线并开展境外收购的商业安排,不存在对三家投资机构的回购或退出安排。

(三)本次交易背景

车载领域是未来物联网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上市公司的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仍处于发展初期,标的公司所经营资产为原Sierra Wireless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在全球市场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有效扩充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客户,采用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车载业务快速发展,迅速增加上市公司车载业务国际市场份额,使上市公司业务区位布局更合理稳定,收入来源更为多元。同时,前次交易于2020年11月完成交割。在前次交易的过程中,智能联网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目标资产在前次交易过程中也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为161,365.36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38.03%。并且,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平稳过渡,上市公司对车载无线通信模组行业和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有更强的信心。为实现车载业务快速发展、加速完善车载市场全球化布局,同时出于对标的公司综合实力的认可,进一步实现与标的公司在业务领域、客户资源、技术优势及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协同,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完成后开始实施本次交易。

(四)两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前所述,前次交易过程中,除上述《增资和股东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之外,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协议或权利义务安排。并且,《增资和股东协议》及三份补充协议的内容体现了上市公司与三家投资机构之间就设立及增资锐凌无线并开展境外收购的商业安排,其中不存在对三家投资机构的回购或退出安排。因此,前次交易未制定明确的退出计划,不存在对三家投资机构的回购或退出安排。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系基于独立的交易背景和交易目的,均系交易各方根据商业谈判情况独立做出;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均可独立达成商业结果,并实现各交易的商业目的;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互不依赖、无须取决于对方;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分别独立定价。因此,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一揽子交易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出资锐凌无线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综上,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是否在前次交易前后已就后续交易安排达成一致,是否存在未披露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锐凌无线签署的《增资和股东协议》及上市公司及深创投、前海红土和建华开源出具的确认及说明,除前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相关方签署的相关资产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外,各方与锐凌无线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实施前次交易的其他书面安排。

综上,前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依托在物联网领域的产业优势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和建华开源的并购领域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各方基于对目标资产的发展潜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看好的判断共同完成。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对方在前次交易中未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不存在明确的回购或退出安排。前次交易过程中目标资产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平稳过渡,上市公司对车载无线通信模组行业和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更强的信心,因此筹划本次交易以实现加速车载业务全球化布局。本次交易和前次交易均基于各自的背景和目的独立做出,并可达到各自交易的商业目的,两者互不依赖,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未在前次交易前后就后续交易安排达成一致,除已披露的协议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协议。

三、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关联采购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一)伟创力采购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情况

1、会计分录情况

外协工厂伟创力为全球知名企业,拥有较为严格的客户导入流程和对新客户资质的要求,标的公司作为前次交易新设立的SPV公司,存续时间较短,主体信用有限,无法满足承接伟创力给予Sierra Wireless的信用等商业政策要求的准入条件,所以由广和通香港代标的公司向伟创力发出采购订单服务。标的公司除了需向广和通香港支付伟创力代工代料生产的费用外,还需按该费用的0.75%额外向广和通香港支付服务费,服务费费率由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以市场化谈判方式确定。上市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与伟创力相关的采购,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标的公司

贷:存货其他业务收入-服务费

2、对上市公司报表的影响

2021年度,上述伟创力采购业务对上市公司利润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伟创力采购影响金额上市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915.985,367.3517.07%
其他业务成本-3,846.93-
利润总额915.9841,317.362.22%

(二)高通平台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情况

1、会计分录情况

上市公司支付给高通芯片平台前期费用时:

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分摊摊销费用给标的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标的公司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贷:无形资产-摊销上市公司支付车载技术支持年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标的公司贷:银行存款

2、对上市公司报表的影响

2021年度,标的公司分摊高通芯片平台前期费与车载技术支持年费等费用对上市公司利润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标的公司分摊的芯片平台前期费及车载技术支持费用上市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占比
研发费用243.0142,921.010.57%

综上,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关于伟创力采购和高通芯片平台前期费与车载技术支持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审阅三家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查看上市公司是否拥有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两次交易的原因、交易背景、条款、条件、价格,两次交易价格或条件上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属于一并谈判达成协议、互为前提和条件。

3、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有为标的资产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4、检查各公司之间的费用分摊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分摊原则。

5、审计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交易实质判断和公允性分析;

6、获取和查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90873_H03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90873_H03号,并检查期关联方交易数据;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标的公司通过由职业经理人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上市公司自身及通过关联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未超过50%,且上市公司无法决定标的公

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不形成控制,上市公司未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和前次交易均基于各自的背景和目的独立做出,并可达到各自交易的商业目的,两者互不依赖,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一揽子交易的规定;

3、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关于伟创力采购和高通芯片平台前期费与车载技术支持年费的安排具有合理商业背景,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问询函问题6提到,申请文件显示:申请文件及回复文件显示:2020年及2021年末,标的资产流动比率分别为2.26倍、1.5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86倍、

1.00倍,标的资产并购贷款由子公司锐凌香港100%股权及锐凌卢森堡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有项目与5G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无法覆盖分期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支出,资金缺口合计达36,319.89万元,可通过日常经营、债务融资、股权融资、上市公司资金支持等方式偿还并购贷款并支付利息。

请上市公司结合标的资产目前财务状况与预测未来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流动性水平与资本结构等,量化分析标的资产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对未来偿还并购贷款资金缺口的影响,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明确的未来融资安排及其可行性,上市公司拟对标的资产资金支持的具体举措,是否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财务风险,是否对标的资产主要经营实体的权属情况构成潜在不利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标的公司目前财务状况与预测未来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流动性水平与资本结构等,量化分析标的公司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对未来偿还并购贷款资金缺口的影响

1、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约为6,983.61万元,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约为50,970.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4%。

并购贷款还款期间内,标的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预测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测净现金流(万元)
2021年6,401.30
2022年4,038.06
2023年5,738.98
2024年6,110.28
2025年11,944.39
合计34,233.01

注1:按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 6.3757人民币进行折算注2:2022年至2025年净现金流系预测金额

2、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性水平与资本结构情况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主要流动性指标如下: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53.59%69.44%59.43%
流动比率(倍)1.491.551.5
速动比率(倍)1.121.001.07
息税前利润(万元)42,299.9310,635.5449,664.5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9,121.3515,806.1961,656.62
利息保障倍数(倍)43.055.0816.15

前次交易中,锐凌无线通过使用并购贷款完成收购,导致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是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

3、量化分析标的公司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对未来偿还并购贷款资金缺口的影响假设本次评估预测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下降5%和10%,对偿还并购贷款资金缺口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应付本息合计预测净现金流资金缺口金额预测净现金流(营业收入下降5%)资金缺口金额预测净现金流(营业收入下降10%)资金缺口金额
2021年8,824.066,401.30-2,422.766,401.30-2,422.766,401.30-2,422.76
2022年11,750.094,038.06-7,712.032,682.08-9,068.011,326.10-10,423.99
2023年17,245.345,738.98-11,506.364,484.49-12,760.853,229.99-14,015.35
2024年17,097.126,110.28-10,986.844,839.37-12,257.753,568.46-13,528.66
2025年15,636.2911,944.39-3,691.9010,408.12-5,228.178,871.84-6,764.45
合计70,552.9034,233.01-36,319.8928,815.35-41,737.5523,397.69-47,155.21

注1:按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 6.3757人民币进行折算注2:2022年至2025年净现金流系预测金额注3:2021年净现金流为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根据上述分析,假设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分别下降5%和10%,偿还并购贷款资金缺口分别为4.2亿元和4.7亿元。

(二)标的公司未来融资安排及其可行性

标的公司与商业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拥有优质的海外客户,债务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21年末,标的公司拥有人民币授信额度5,000万元,美元授信额度480万美元。标的公司正在沟通的主要融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融资类型进展情况
商业银行A应收账款质押已确认初步方案
商业银行B应收账款保理已确认初步方案
商业银行C授信额度前期沟通

综上,标的公司可通过尚未使用的首信额度增加融资金额。同事,标的公司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就债务融资的具体方案展开了沟通,并形成了初步融资方案,在标的公司经营稳定的情况下,未来融资安排具有可行性。

(三)上市公司拟对标的公司资金支持的具体举措,预计不会上市公司造成财务风险,不会对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实体的权属情况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1、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资金支持的具体举措

上市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标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和授信情况良好,货币资金余额为48,238.77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4,813.90万元,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较低,上市公司授信情况如下:

币种合计授信额度合计剩余额度授信有效期
人民币(万元)190,000126,651一年以内
美元(万美元)7,0002,973一年以内

上述授信额度中约有97,714.20万元和2,473.11万美元的剩余额度未明确特定用途或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发行,部分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上市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向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其中8,500万元拟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和授信情况良好,可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标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发行,部分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二)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务风险

1、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及其应用行业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服务。受益于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在全球呈现快速发展趋势,作为物联网设备蜂窝联网的核心部件,上市公司蜂窝无线通信模组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经营情况良好。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357.82万元和410,931.31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43.26%和49.78%,净利润分别为28,362.33万元和40,134.54万元,增长率分别为66.76%和41.51%。

上市公司拥有银行、资本市场等多种融资渠道,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如果配套募集资金方案顺利实施,将减轻本次交易完成后偿还并购贷款的压力。同时,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股权直接融资筹资资金,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本结构。

2、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支持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8,238.77万元,剩余授信额度约为145,606.31万元。

在根据标的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和本次评估预测的情况,假设预测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下降5%的情况,假设预测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0%的情况下进行测算,偿还并购贷款的资金缺口分别为3.6亿元、4.2亿元和4.7亿元。假设上市公司通过现有授信额度新增借款对资金缺口进行支持,增量借款利率按4.75%进行计算,新增借款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主要备考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新增3.6亿元借款新增4.2亿元借款新增4.7亿元借款
资产负债率59.43%62.01%62.37%62.72%
流动比率(倍)1.501.441.441.43
速动比率(倍)1.071.061.061.06
利息费用(万元)3,075.944,801.145,058.485,315.82
利息保障倍数(倍)16.1510.349.829.34

2021年度,上市公司人民币平均借款利率约为3.82%,美元平均借款利率约为

1.07%。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12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8%,5年期以上LPR为4.65%。上述测算增量借款利率为4.75%,高于5年期以上LPR和2021年度上市公司平均借款利率,采用高于5年期LPR和2021年度上市公司平均借款利率进行测算能够充分反映上市公司使用增量借款对标的公司进行资金支持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和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根据上述分析,假设上市公司通过现有授信额度新增借款对标的公司预测期实现盈利预测、营业收入下降5%和营业收入下降10%的情况下偿还并购贷款的资金缺口进行支持,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仍位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但仍大于1;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但不会对短期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实体的权属情况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为完成前次交易,锐凌无线和锐凌香港分别将锐凌香港100%股权和锐凌卢森堡100%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子公司的股权向银行提供质押进行并购融资,是跨境并购中常见的做法,且锐凌香港和锐凌卢森堡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仍在标的公司控制之下。根据《贷款协议》及相关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未来标的公司发生《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协议约定还款、违反《贷款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虚假陈述、破产、停业、重大不利变更等,标的公司子公司的股权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标的公司子公司股权质押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此外,标的公司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就债务融资的具体方案展开了沟通,并形成了初步融资方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支持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务风险,因不能偿还并购贷款导致锐凌香港和锐凌卢森堡的股权被处置的风险较低,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实体的权属情况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风险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率预计将由53.59%上升至59.43%,流动比率由1.49增加至1.50,速动比率由1.12下降至1.07,相关指标仍位于合理水平。假设上市公司通过现有授信额度新增借款对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的资金缺口进行支持,在预测期实现盈利预测、营业收入下降5%和营业收入下降10%的情况下,偿还并购贷款的资金缺口分别为3.6亿元、4.2亿元和4.7亿元。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向标的公司提供偿还并购贷款的资金支持,考虑到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拥有银行、资本市场等多种融资渠道,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有资金和未使用授信额度较为充裕,上市公司有能力支持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虽然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债务偿还的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获取上市公司银行对账单、信用报告,核查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情况;

2、获取和查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90873_H03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90873_H03号,重新计算财务指标;

3、取得上市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核查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剩余授信额度;

4、审阅上市公司补充披露的重组报告书。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标的公司可通过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增加融资金额。同时,标的公司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就债务融资的具体方案展开了沟通,并形成了初步融资方案,在标的公司经营稳定的情况下,未来融资安排具有可行性; 2、标的公司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就债务融资的具体方案展开了沟通,并形成了初步融资方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支持标的公司偿还并购贷款,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务风险,因不能偿还并购贷款导致锐凌香港和锐凌卢森堡的股权被处置的风险较低,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资产主要经营实体的权属情况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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