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 公告编号:2019-042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48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0万元整。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7月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