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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梁忠诚、俞初一、彭丁带、陈国锋)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扶持资金追加个人担保的议案》

公司已申请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扶持资金,具体扶持方式为由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创投”)向公司提供无息项目借款,借款期限为叁年,无借款利息,借款资金用于“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申请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庞正伟先

生以不超过所持600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国资创投补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为前述借款追加个人担保。同意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为国资创投向公司提供之不超过7000万元的借款追加提供个人担保,并不收取担保费用。庞正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庞正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同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长庞正伟先生在审议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追加其所持300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追加其所持300万股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万股公司股份)为国资创投向公司提供之不超过7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不收取担保费用。

庞正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庞正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同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庞正伟先生在审议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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