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权益变动的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比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0月16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55%,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比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04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比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6/26 | 21.26 | 350,000 | 0.4324% |
2019/6/27 | 24.44 | 200,000 | 0.2471% |
2019/7/12 | 20.79 | 18,100 | 0.0224% | |
2019/8/16 | 21.26 | 1,000 | 0.0012% | |
2019/8/19 | 21.39 | 199,000 | 0.2458% | |
2019/9/10 | 23.06 | 40,000 | 0.0494% | |
2019/10/10 | 22.90 | 103,200 | 0.1275% | |
2019/10/16 | 23.31 | 96,900 | 0.1197% | |
合 计 | 1,008,200 | 1.2455% |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80,951,000股。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比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5,055,676 | 6.2454% | 4,047,476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55,676 | 6.2454% | 4,047,476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80,951,000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与中比基金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比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督促中比基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比基金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中比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