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提前回购并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通知,获悉其将之前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到期日 | 提前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
庞正伟 | 是 | 1,100,000 | 2017年8月16日(注1) | 2020年8月15日 | 2019年8月16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3% |
庞正伟 | 是 | 300,000 | 2018年10月15日(注2) | 2020年8月15日 | 2019年8月16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9% |
庞正伟 | 是 | 200,000 | 2018年10月16日(注3) | 2020年8月15日 | 2019年8月16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6% |
注:庞正伟先生于2017年8月16日质押1,100,000股(注1),后又于2018年10月15日补充质押300,000股(注2),于2018年10月16日补充质押200,000股(注3),该笔质押合计1,600,000股,原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8月15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72,92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600,000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庞正伟先生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99,999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55%,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庞正伟先生出具的《部分股份提前回购并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