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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8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1-07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吴君晔副董事长:王胜非独立董事:吴君晔、王胜、甘露、罗均、蔡泉、张霞独立董事:聂新军、伍佳术、向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吴君晔、王胜、伍佳术吴君晔
提名委员会伍佳术、甘露、向华伍佳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华、聂新军、罗均向 华
审计委员会聂新军、伍佳术、蔡泉聂新军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黄亮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亮、于纪业

职工代表监事:陈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总经理):吴君晔

2、常务副总裁(常务副总经理):王胜、甘露

3、高级副总裁(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庄烈忠(简历见附件)

4、副总裁(副总经理):邵尤河(简历见附件)、罗均

5、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鑫(简历见附件)

6、证券事务代表:刘丽(简历见附件)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张鑫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张鑫和证券事务代表刘丽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张鑫、证券事务代表刘丽的联系方式

电话:020-31525672传真:020-38858516电子邮箱:dadb@gddaan.com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邮编:510510

六、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一)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涛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非独立董事庄烈忠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涛持有公司股份为13,1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4%。其中,李涛与吴君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92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庄烈忠持有公司股份4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涛、庄烈忠离任公司董事职务后,其股份变动情况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绍津、陈雄颖、韩光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司披露日,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冯绍津、陈雄颖、韩光明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其股份变动情况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余璐龙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司披露日,余璐龙暂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余璐龙离任公司监事职务后,其股份变动情况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任期届满离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庄烈忠,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经济师,注册理财规划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04年担任广州市明兴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4年至2006年担任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6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

截至公告日,庄烈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邵尤河,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1998年任职于陕西中安监理公司中山分公司,担任监理员;1998年起任职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监理员、项目部经理、区域经理、事业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公司董事、助理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邵尤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鑫,1986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至2016年任职于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6年至今,任职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法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董经办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丽,199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3月加入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并于2019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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