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吴君晔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吴君晔 | 是 | 3,700,000 | 14.29 | 2.71 | 是 | 否 | 2020-10-12 | 2021-10-12 |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上表中的限售股为吴君晔先生所持有的高管锁定股。
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吴君晔 | 是 | 3,700,000 | 14.29 | 2.71 | 2019-10-15 | 2020-10-15 |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吴君晔 | 25,898,080 | 19.00 | 19,150,000 | 19,150,000 | 73.94 | 14.05 | 19,150,000 | 100 | 273,560 | 4.05 |
李涛 | 21,150,021 | 15.51 | 15,000,000 | 15,000,000 | 70.92 | 11.00 | 15,000,000 | 100 | 2,514,000 | 40.88 |
合计 | 47,048,101 | 34.51 | 34,150,000 | 34,150,000 | 72.59 | 25.05 | 34,150,000 | 100 | 2,787,560 | 21.61 |
注:吴君晔先生、李涛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吴君晔先生个人融资需求,不产生融资金额,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吴君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43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对应融资余额为1,99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包括未来半年内到期数据)为19,15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0.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5%,对应融资余额为11,490万元。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吴君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君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续如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