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君晔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7人,独立董事陈雄颖、冯绍津以通讯方式表决,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李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