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42号《关于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的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并深入核查,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