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4月15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甘露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