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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股份: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现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聘任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2019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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