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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小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华小宁,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和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安达信(深圳)公司高级经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500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我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深入调研会议相关事项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1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2021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大会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括:(1)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于2018年收购上海威尔逊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及上海和一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形成了大额商誉,该两家公司在2020年业绩大幅下滑,经资产评估机构审慎评估,在2020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会计法则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2)现金分红情况: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操作合法合规。(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提供审计服务是合适的,且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同意续聘。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了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流程,公司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积极的支持。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相对完善,职位分工能有效制衡,审批流程合理,能够确保不出现重大财务风险。本人主要从财务治理方面,对公司财务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财务规范运行,努力做到财务稳健、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七、 总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的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华小宁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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