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魏煦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魏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4日,魏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2023年1月14日,魏煦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2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魏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以及已作出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2023年1月14日,魏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魏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