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176,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2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3,176,4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4,764,645股。
二、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年 6 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资本公积 转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199,935 | 45.97% | 42,099,967 | 126,299,902 | 45.97% |
首发前限售股 | 84,199,935 | 45.97% | 42,099,967 | 126,299,902 | 45.9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8,976,495 | 54.03% | 49,488,248 | 148,464,743 | 54.03% |
三、股份总数 | 183,176,430 | 100.00% | 91,588,215 | 274,764,645 | 100.00% |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74,764,645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徐兆
咨询电话:0898-66661090
传真电话:0898-65710369
九、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