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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实施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五月

声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本核查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旨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广大投资者和有关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新劲刚、交易对方等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新劲刚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新劲刚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

目录

声明 ...... 2

释义 ...... 5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 7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8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的具体情况 ...... 8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 8

(二)本次交易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情况 ...... 12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 1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17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 18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 18第二章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0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0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20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1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2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 22

(二)验资情况 ...... 22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 ...... 2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2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2

(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2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3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 33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 33

七、相关后续事项 ...... 34

第三章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5

第四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6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含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

报告书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重组报告书
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法律意见书
新劲刚、公司、上市公司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宽普科技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宽普科技有限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宽普科技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组织形式变更后的主体,即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圆厚投资佛山市圆厚投资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文俊、吴小伟、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及圆厚投资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劲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宽普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新劲刚本次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宽普科技100%股权的价格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民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所、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中珠江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国际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重组协议新劲刚与交易对方2019年2月12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附生效条件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补充协议2019年3月8日签署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和《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2019年3月28日签署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向文俊、吴小伟、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等16名自然人股东及圆厚投资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宽普科技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20%。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金额为65,000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的比例为50%,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的比例为10%,以现金支付的比例为40%。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手取得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交易对价(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价股份对价现金对价(元)
金额(元)数量(张)金额(元)数量(股)
1文俊20.9986%136,490,943.8213,649,100136,49168,245,477.744,463,40654,596,366.08
2吴小伟20.5592%133,634,851.1213,363,500133,63566,817,422.324,370,00853,453,928.80
3朱允来11.8559%77,063,561.807,706,40077,06438,531,778.562,520,06430,825,383.24
4胡四章10.3763%67,445,898.886,744,60067,44633,722,951.242,205,55626,978,347.64
5张文5.8858%38,257,831.463,825,80038,25819,128,921.461,251,07415,303,110.00
6张天荣5.2693%34,250,471.913,425,00034,25017,125,243.411,120,02913,700,228.50
7徐卫刚4.8548%31,556,258.433,155,60031,55615,778,133.251,031,92512,622,525.18
8伍海英3.7367%24,288,674.162,428,90024,28912,144,342.43794,2679,715,431.73
9周光浩3.5438%23,034,393.262,303,40023,03411,517,192.50753,2509,213,800.76
10薛雅明3.0721%19,968,876.401,996,90019,9699,984,431.16653,0047,987,545.24
11毛世君3.0721%19,968,876.401,996,90019,9699,984,431.16653,0047,987,545.24
12圆厚投资2.2200%14,430,036.521,442,90014,4297,215,014.62471,8785,772,121.90
13李冬星2.1505%13,978,213.481,397,80013,9786,989,104.87457,1035,591,308.61
14葛建彪0.9216%5,990,662.92599,1005,9912,995,326.29195,9012,396,236.63
15向君0.6966%4,528,089.89452,8004,5282,264,051.46148,0741,811,238.43
16欧秋生0.5618%3,651,685.39365,2003,6521,825,840.06119,4141,460,645.33
17王安华0.2247%1,460,674.16146,1001,461730,342.1447,766584,232.02
合计100.00%650,000,000.0065,000,000650,000325,000,004.6721,255,723259,999,995.33

交易完成后,新劲刚直接持有宽普科技有限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值。根据中联国际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YMQD009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在评估报告描述的基础、条件、假设前提下,宽普科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65.33万元,采用收益法确认的评估价值为65,126.89万元,评估增值49,761.56万元,增值率323.86%;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结果为19,392.62万元,评估增值4,027.29万元,增值率为26.21%。在参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65,00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文俊、吴小伟、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等16名自然人及圆厚投资。

3、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为15.30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根据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按照重组协议关于发行股份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15.29元/股。

4、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21,255,723股,具体发行数量如下:

单位:股

交易对手名称

交易对手名称发股价格(元/股)发行数量(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文 俊15.294,463,4063.68%
吴小伟15.294,370,0083.60%
朱允来15.292,520,0642.08%
胡四章15.292,205,5561.82%
张 文15.291,251,0741.03%
张天荣15.291,120,0290.92%
徐卫刚15.291,031,9250.85%
伍海英15.29794,2670.66%
周光浩15.29753,2500.62%
薛雅明15.29653,0040.54%
毛世君15.29653,0040.54%
圆厚投资15.29471,8780.39%
李冬星15.29457,1030.38%
葛建彪15.29195,9010.16%
向 君15.29148,0740.12%
欧秋生15.29119,4140.10%
王安华15.2947,7660.04%

合计

合计-21,255,72317.53%

注:文俊为圆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50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255,773股。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股份锁定期

除圆厚投资外的其他全部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届满12个月后,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解锁:

1、第一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已届满12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36%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2、第二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24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72%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3、第三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21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已出具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的减值测试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0%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及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4、在上述扣减过程中,如当年扣减后实际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交易对方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如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仍不足以扣减该差额,则下一年应继续扣减。

5、文俊、吴小伟承诺,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时,其用于认购前述上市公司股票的标的公司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或实际缴纳出资之日孰晚,下同)未满12个月,则其取得的前述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同时,在按照上述(1)(2)(3)之约定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时,应优先解锁其以持续拥有12个月以上的标的公司股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圆厚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

本次发行股份的解锁安排仅适用于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交易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情况

1、发行可转债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象为宽普科技的全体股东,包括文俊、吴小伟、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等16名自然人股东及圆厚投资,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数量

根据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金额为6,500万元,发行数量65万张。

5、转股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参照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标准定价,即15.29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所参考的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6、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

7、债券期限

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9、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计算结果舍去小数取整数)。

其中:V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数量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本息偿付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

12、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满足解锁条件后,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新劲刚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强制转股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通过上述程序后,上市公司有权行使强制转股权,将满足解锁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强制转换为新劲刚普通股股票。

13、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满足解锁条件后,如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行使提前回售权,将满足解锁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金额回售给上市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14、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15、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日前二十日新劲刚股票交易均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0%时,则当次转股时应按照当期转股价的130%进行转股,且当次转股价格最高不超过初始转股价格的130%。

16、担保与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

17、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8、其他事项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亏损,由交易对手按照本协议签署日时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过渡期间,若标的公司有向股东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事项,则交易对手应在交割日将其所获得的派送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交割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对价。

本次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50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255,773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王 刚36,035,45436.04%36,035,45429.72%
雷炳秀8,522,4098.52%8,522,4097.03%
王 婧2,080,0792.08%2,080,0791.72%
小 计46,637,94246.64%46,637,94238.46%
文 俊--4,463,4063.68%
吴小伟--4,370,0083.60%
朱允来--2,520,0642.08%
胡四章--2,205,5561.82%
张 文--1,251,0741.03%
张天荣--1,120,0290.92%
徐卫刚--1,031,9250.85%
伍海英--794,2670.66%
周光浩--753,2500.62%
薛雅明--653,0040.54%
毛世君--653,0040.54%
圆厚投资--471,8780.39%
李冬星--457,1030.38%
葛建彪--195,9010.16%
向 君--148,0740.12%
欧秋生--119,4140.10%
王安华--47,7660.04%

小 计

小 计21,255,72317.53%
其他股东53,362,10853.36%53,362,10844.01%
合 计100,000,050100.00%121,255,773100.00%

注:文俊为圆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王刚先生,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和王婧女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1、完善军工产业布局,实现向军工电子信息领域的拓展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资子公司康泰威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军工资质及军品供应能力的民营企业之一,其研发、生产和供应的金属基轻质高强复合材料制品、电磁波吸收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热障涂层等军用产品得到相关武器装备承制单位的认可。

宽普科技深耕于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专业从事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致力于射频微波功率技术在地面固定、车载、机载、舰载、弹载等多种武器平台上的应用。宽普科技主要为通信、对抗、雷达、导航、指挥自动化、压制等设备/系统提供配套,是国内射频微波功放领域的领先企业。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向军工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拓展,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公司军工产业布局,充分把握我国军事工业快速发展、国防信息化建设大幅提速以及国家持续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良机。

2、实现协同发展

(1)业务协同发展

宽普科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泰威能够在军品的研究和开发上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宽普科技主要产品为射频微波功率模块、组件及设备,康泰威

重点发展电磁材料、光学材料,康泰威在材料方面的技术优势,与宽普科技在射频微波功率模块、组件及设备方面的技术优势形成互补,实现协同发展,在军工电子对抗、电磁对抗领域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宽普科技与康泰威产品在军工电子对抗、电磁对抗领域能够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现有客户体系不重叠但又相互补充,双方将充分整合军工市场渠道资源,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军工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协同发展。

(2)资本运作平台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宽普科技将成为新劲刚的子公司,可以共享新劲刚的资本运作平台,提升融资能力,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本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军工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服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军工电子信息产业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报告期内,宽普科技的业绩增长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宽普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产业布局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业务类型将更加丰富,同时上市公司与宽普科技的整合优化将会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给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宽普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宽普科技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将全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从上表可知,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宽普科技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后,上市公司将能充分享有宽普科技业绩成长所带来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已保持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2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相关的议案。

2、2019年3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相关的议案。

3、2019年3月11日,国防科工局出具了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原则同意新劲刚收购宽普科技。

4、2019年3月16日,标的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2019年3月26日,国防科工局批复本次重组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

6、2019年3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

7、2019年4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

8、2019年5月2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由正中珠江变更为天职国际。

9、2019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10、2019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0号)。

11、2019年9月20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宽普科技出具了《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据此,标的公司的组织形式已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名称已由“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12、2019年9月23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宽普科技出具了《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7292226957),据此,宽普科技有限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现持有宽普科技有限100%股权,宽普科技有限成为新劲刚的全资子公司。

13、2020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即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35名、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可转债及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14、2020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发行对象数量、定价原则及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调整。

15、2020年3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标的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的组织形式已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名称已由“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23日,宽普科技有限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7292226957)。上市公司现持有宽普科技有限100%股权,宽普科技有限成为新劲刚的全资子公司。

(二)验资情况

2019年9月24日,天职国际出具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4036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23日,新劲刚已经取得宽普科技有限10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9月25日受理新劲刚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新劲刚的股东名册。新劲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255,723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1,255,723股),非公开发行后新劲刚总股本为121,255,773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一)报价情况

2020年4月24日上午09:00~12:00,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8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联合主承销商与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8名

申购对象中有3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5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8名申购对象均已向联合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共8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股份的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17.74元-18.18元,有效申购金额为15,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购价格区间为17.74元-20.01元,有效申购金额为4,100万元。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有效申购金额小于核准的最大金额22,500万元,且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申购金额小于核准的最大金额7,500万元,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协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2020年4月28日上午09:00~12:00,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追加认购共收到9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联合主承销商与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8名申购对象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邓铭棠未按时缴纳申购保证金,其申购的股份为无效申购。谢宇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无效申购。上述9名申购对象均已向联合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共7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股份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8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200万元。

所有有效申购按照申购价格的高低排列如下:

一、发行对象申购股份的报价及获配情况

一、发行对象申购股份的报价及获配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股)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17.747,5504,255,918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617.743,0001,691,093
3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18.001,8001,014,656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617.811,000563,697
5官建国自然人617.741,000563,697
6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18.181,000563,697
小计8,652,758
二、发行对象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报价及获配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张)
1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618.802,000300,000
17.743,000
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证券620.011,100109,000
19.011,100
18.011,100
小计409,000
三、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股份)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股)
1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17.741,000563,697
2观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17.74400225,479
3袁军华自然人617.741,270715,896
4招球杰自然人617.7410056,369
5黄嘉强自然人617.7410056,369
小计1,617,810
四、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可转换公司债券)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张)
1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17.742,900290,000
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17.7430030,000
小计320,000
五、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无效报价原因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
1邓铭棠其他未按时缴纳保证金17.742000
2谢宇莹其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17.742000
合计-
六、获配机构按类别统计
序号获配机构类别获配股份(股)占本次发行股数比例获配可转换公司债券(张)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2其它(包括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等)
3财务投资者保险公司
基金公司6,510,70863.39%
证券公司109,00014.95%
资产管理公司
自然人1,392,33113.56%
其它2,367,52923.05%620,00085.05%
合计10,270,568100.00%729,000100.00%

注:其中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申购本次可转债的申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规模的15%,因此其获配张数为109,000张。

(二)发行价格及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与联合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17.74元/股,发行10,270,568股股份,募集资金额182,199,876.32元;转股价格为17.74元/股,发行729,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72,9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55,099,876.32元。

(三)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可转债张数(张)获配金额(元)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55,91875,499,985.32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91,09329,999,989.82
3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4,65617,999,997.44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63,6979,999,984.78
5官建国563,6979,999,984.78
6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3,69730,00012,999,984.78
7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63,6979,999,984.78
8观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5,4793,999,997.46
9袁军华715,89612,699,995.04
10招球杰56,369999,986.06
11黄嘉强56,369999,986.06
1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30,000,000.00
1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109,00010,900,000.00
14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90,00029,000,000.00
合计10,270,568729,000255,099,876.32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永红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04月1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4月18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88XG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09月30日
营业期限2003年09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02日
营业期限2004年09月02日至不约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64967591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佛山晓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6层607之四(住所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邦股权投资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平)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1日
营业期限2018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MA5208050C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赵俊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02月25日
营业期限2013年02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62113E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官建国

姓名官建国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420111196909******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

7、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09月02日
营业期限200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88楼01
法定代表人WANG YIPING
注册资本1866.67万
成立时间2013年06月14日
营业期限2013年06月1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1123833L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仅限公司自用).

9、观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观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574房间
法定代表人詹凌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12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39852317A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袁军华

姓名袁军华

性别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432401197003******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11、招球杰

姓名招球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682198812******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12、黄嘉强

姓名黄嘉强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440682198710******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1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注册资本88000万
成立时间2000年08月04日
营业期限2000年08月0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3784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保荐。

14、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5年03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23日至2025年03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32386472R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验资情况

2020年5月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55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30日17时止,民生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82,199,876.32元,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900,000.00元。2020年5月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553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5月6日止,新劲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70,568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2,199,876.32元;发行729,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72,9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55,099,876.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16,579.14元且不包括认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383,297.18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可抵扣的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48,284.11元,共计179,682,924.5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270,568.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9,412,356.55元。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交割、过户及公司新增股份登记申请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在本次资产交割过程中,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0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文俊为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小伟为公司董事。

2020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张天荣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同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颜仁仲的离职申请,在颜仁仲离职期间,由张天荣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019年9月23日,上市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标的公司董事及监事任职情况不变。同日,上市公司出具《关于任命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通知》,任命文俊、吴小伟、张文、张天荣和徐卫刚为董事,任命朱允来、周光浩为股东代表监事。标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秀英为职工代表监事。标的公司董事、监事未发生改变。

2019年9月23日,宽普科技有限召开董事会,任命吴小伟为总经理;任命文俊、徐卫刚和张文为副总经理;任命张天荣为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前后未发生改变。本次董事会任命罗海燕为财务负责人,交易前后财务负责人发生改变。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19年2月12日由合同主体在佛山订立。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于2019年3月8日由合同主体在佛山订立。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于2019年3月28日由合同主体在佛山订立。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竟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披露。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八、相关后续事项

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没有迹象表明上述后续手续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第三章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受理新劲刚的非公开发行新股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新劲刚的股东名册。新劲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0,270,568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10,270,568股),非公开发行后新劲刚总股本为131,526,341股。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新增股份的限售期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2020年5月25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第四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认为: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或交付,股票发行登记等事宜已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蓝 天 李东茂

财务顾问协办人:

郑马林 刘愉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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