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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3年度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围绕公司经营而进行,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2022年度宽普科技绩效管理任务书及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授权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

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除召开了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听取了公司的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监督各项决策的实施,掌握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资产符合“诚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盘活资产,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4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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