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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外部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发展战略不动摇,坚定弘扬“家国情怀、工匠精神”,脚踏实地搞研发、跑市场、赶交付、强售后,积极推动外延投资并购落地,公司各项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司特殊应用电子业务发展成果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频段覆盖更宽。宽普科技依托自身长期的技术和市场积累,积极推动与国内领先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在原有优势UV、L频段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向C、S、X乃至Ka、Ku等更高频段产品发展并取得进展。二是产品价值更高。宽普科技前期产品以模块为主,产品的单位价值相对较低。随着公司技术实力及综合化能力的增强,产品形态逐步向组件、设备为主转变,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大幅度提升。三是产品品类更全。2023年6月,公司圆满完成了对仁健微波60%股权的收购,仁健微波是国内领先的微波频率源专业厂商,在信道产品领域亦有长期的积累。因此,通过对仁健微波的收购,公司的产品线得到进一步丰富,由原来的发射端产品为主拓展到频率源和接收端产品,逐步形成为一家同时拥有频率源、发射、接收等全面技术和产品能力的公司。四是应用领域更广。从搭载平台而言,宽普科技的产品原来以机载为主,凭借在新一代通信与数据链方面的技术实力逐步向弹载拓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从终端应用而言,宽普科技的产品以通信与数据链为主,仁健微波的产品以雷达、电子对抗为主,通过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在技术和市场资源上的有效协同和整合,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展。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09.22万元,较前一年增长

1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9.20万元,较前一年增长

5.83%。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制定2023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研讨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阶段,根据经营管理层各经营实体拟定的2023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并督促经营管理层推进及落实。董事会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增强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2、完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内部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及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等渠道及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及互动。公司积极客观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回复互动易,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

活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持续及稳定的关系。

6、落实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第三方专业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辅导,按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并通过了专业机构审核。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方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2023年参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款项用途金额备注
1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第二小学慈善款12,000绿化种植树木
2丹灶镇良登村良登经济联合社慈善款6,800丹灶镇中心小学团队拓展活动赞助
3广东狮子会慈善款12,000
4丹灶镇初级中学慈善款10,000植树
5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慈善款62,000丹灶镇荷村社区和孝慈善基金

7、加强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形成“管理总部+业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管理总部以资源整合、战略支持和后端服务为主,自身不从事具体的盈利性业务,业务子公司将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专注于自身业务的发展,以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分业务板块专业化经营。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52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追认2022年度宽普科技绩效管理任务书及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6月0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4、2023年8月0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增设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6、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9)关于授权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的形式、会议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议案共17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3)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增设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2023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0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0个。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责。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共16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③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④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⑤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⑥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⑦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⑧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⑨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③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管理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5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②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③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2023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题12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2)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④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⑤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⑥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⑦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⑧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朱映彬先生共同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出具独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运营、研发、内部控制及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三会运作情况,凭借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及公正的判断,推动了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及朱映彬先生等独立董事将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项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公司透明度;

2、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3、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能力,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及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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