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76号)同意,亿联网络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546.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954.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3月10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管理专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统一通信终端的升级
和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42,883.28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为8,943.91万元,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已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 项目状态 |
统一通信终端的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 42,883.28 | 36,037.10 | 84.04% | 8,943.91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统一通信终端的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由“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3号南楼4-5层”变更为“厦门市湖里高新园区岭下北路1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成本和费用,加强了募投项目费用控制和管理,减少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约8,943.91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内部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统一通信终端的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之阳 | 许佳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