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张永田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