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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且不存在以下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相关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满足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谢劲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宋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方侠先生、钱盛超先生、张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本次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进行调整,授信额度由5,000万元调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整为20,000万元,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额度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特此发表意见。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何焕珍张荣晖朱一鸿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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