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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瑞股份股票代码3006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瑞良王秀林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
电话0574-861159980574-86115998
电子信箱info@hrdq.cninfo@hrdq.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58,080,215.44418,447,208.30-1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284,201.9222,583,739.08-5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829,118.6420,273,377.60-5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744,715.65-21,980,887.99499.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3-5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13-5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4.60%-2.4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25,304,493.241,041,429,401.52-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30,335,659.17519,051,457.252.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93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孙瑞良境内自然人40.96%73,732,50073,732,500冻结73,732,500
质押60,870,000
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9.54%17,167,5000
宁波银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60%6,480,0006,480,000
孙瑞娣境内自然人2.41%4,342,5003,256,875质押4,342,500
毛春霞境内自然人1.99%3,590,0000
金琳萍境内自然人1.36%2,441,8800
宁波华建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5%2,241,0000
严俊境内自然人0.84%1,513,0000
李霞境内自然人0.62%1,124,7000
张依君境内自然人0.58%1,038,3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孙瑞良与张依君为夫妻关系,孙瑞娣和孙瑞良为姐弟关系,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李霞均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24,7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受国际环境、中美贸易摩擦、国内行业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整体下滑明显。2019年上半年我国汽车行业销售1217.6万辆,同比下滑14.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内家电市场零售额累计4125亿元,同比下滑2.1%(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和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2019年中国家电行业半年度报告》),随着产品销售的下滑,下游客户降库存的趋势也十分明显。下游客户整体下滑的趋势也传导到换向器行业,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在董事会及高管团队带领下,强调以内求利他的团队工作准则,不断增强全员的危机意识、市场意识和品质意识,敬畏市场、敬畏消费者,发挥团队的智慧和执行力,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及挑战。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10.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7%;净资产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资产负债率48.28%,比去年同期上升1.83%;净资产综合收益率2.15%。公司换向器销量达到1.01亿只。上半年实现营收3.58亿元,比去年下降14.43%。主营业务收入2.89亿元,比去年下降11.78%,净利润1,128.4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28.4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0.03%;每股综合收益0.06元。公司发展符合市场整体状态。

(一)苦练内功,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客户能力

抓住下游客户所在行业趋势,适时建立优质客户管理战略,实行分类管理和数据化管控。公司根据自身客户和产品特点,重新梳理现有客户结构,遵循一切以客户为中心导向,以巩固老客户为前提,设定目标客户,挖掘潜在客户。报告期内启动对客户重新进行疏理分析,找出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进行精准管理。为了更快、更好地服务客户,建立客户快速响应机制,业务部门与制造分厂共同对接优质客户,提升公司全员整体服务意识,增强客户粘性。针对大批量客户,推行自动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及性能并让利客户,帮助和实现与客户共同成长。公司在换向器行业中占有率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二)深耕研发,进一步提升了项目攻坚克难能力

聚焦技术、工艺创新,提升样品一次成功率及转批量率。持续加大技术科研的投入,报告期内累计投入1,433.73万元。狠抓技术队伍提升,就产品、技术等分类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报告期内,开发新样品199个,其中批量产88个,客户样品交样及时率比上年同期提高3%;,极大提升了客户满意率。在技术改进方面,针对启动马达换向器,通过结构优化、材料优化、整体方案优化等技术手段,提升产品性能,解决了不少客户历史性痛点,极大提升了产品的技术竞争力。在确保原有换向器市场份额情况下,加大对智能家电领域换向器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三)狠抓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团队管理能力

专门组建精益生产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强化团队核心能力建设。报告期内,管理层组织技术、生产、质量等部门梳理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按照精益生产的目标和要求对各生产工艺、生产细节进行不断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充分利用考核措施督促营销部门抓回款,使订单、生产、发货、回款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管理和生

产系统更为精准、高效,公司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四)文化共修,进一步提升了全员落地执行能力

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阶段性特点,研发设计了一系列文化共有共建共享的教育和实践载体。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融入到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中,公司全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员工满意、客户感动”的经营理念,内求利他的文化深入企业方方面面。积极将文化影响力延展到客户和市场,通过用心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和客户建立彼此的信赖关系,建设和客户间的文化认同感,建设命运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在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以上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公司根据以上要求做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7月3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经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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