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变更“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3号)核准,2017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募集资金总额18,7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15.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4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 | 6,048.38 | 6,048.38 | 0 | 0.00% |
2 | 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只全塑型换向器技改项目 | 2,555.04 | 2,555.04 | 2,555.04 | 100.00% |
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958.84 | 4,958.84 | 4,958.84 | 1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52.94 | 1,652.94 | 1,652.94 | 100.00% |
总计 | 15,215.2 | 15,215.20 | 9,166.82 | 60.25% |
二、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已投入金额 |
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229号 | 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胜克”) | 10977.46 | 6,048.38 | 0.00 |
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3年,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调整后延期至2019年3月20日。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建设投产。
公司2015年首次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系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所编制,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拟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调整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年产7,500万只高性能换向器技改项目 | 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 | 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胜克”) | 6,400 | 6,048.38 |
项目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固定资产投资 | 5,895 | 92.11% |
1.1 | 设备购置费 | 4,680 | 73.13% |
1.2 | 安装工程 | 226.6 | 3.54%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62.8 | 5.67% |
1.4 | 预备费用 | 625.6 | 9.78%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505 | 7.89% |
合计 | 6,400 | 100% |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涉及项目备案、环评等流程,尚待审批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8年11月13日,公司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上何村33,343平方米生产用地,鉴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升管理绩效,整合管理资源,控制管理成本,公司正逐渐优化产能布局。(2)目前江苏胜克厂区能够适应当前生产需要,可以较好服务周边区域客户,但不宜再在江苏胜克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必须对募集资金的绩效高度负责,避免有可能造成的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3)将实施地点变更至宁波则是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整体产业发展规划,为了更好、更快的实施该募投项目,宁波胜克为公司主要自动化生产基地,研发、生产、销售体系更为成熟,规模优势更为显著。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拟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此次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方式均未发生变化。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仅涉及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方式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