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647,000份股票期权,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仅就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并将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4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工之家》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7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的异议。2020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8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9月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在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和股票行权等股东大会授权实施股权)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述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7、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
1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孙淳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需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数量较少,公司后续又推出了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满足员工激励的需求,所以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的计划。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超过12个月,预留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7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权益已失效,故取消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647,000份。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647,000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647,000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取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调整手续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取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