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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6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02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351%。

2、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172,501,597股减少至172,268,571股。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026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170,364股,回购价格为4.9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62,662股,回购价格为4.75元/股。截至2021年9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5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6月23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

6、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19年5月1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18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

11、2019年6月10日,公司完成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4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的654,600股于2019年7月9日上市流通。

13、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的687,329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的313,312股,即合计1,000,641股于2020年7月1日上市流通。

14、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公司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由单一目标线改为区间目标考核,即根据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完成情况来确定可解除限售数量,并相应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部分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

案》。

15、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16、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共计516,966股,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计250,650股。本次解除限售合计的767,616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12日上市流通。

1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3,026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0,364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的回购价格为4.93元;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2,662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的回购价格为4.75元。

1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3,026股份。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的原因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达成,根据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2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5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170,364股,回购价格为

4.9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62,662股,回购价格为4.7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137,539.02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1年7月20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1年9月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650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注销完成后股本由172,501,597股变更为172,268,571股,注册资本由172,501,597.00元变更为172,268,571.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27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66,064,81338.30-233,02665,831,78738.21
其中:高管锁定股64,261,78737.25-64,261,78737.30
股权激励限售股1,803,0261.05-233,0261,570,0000.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6,436,78461.70-106,436,78461.79
三、总股本172,501,597100.00-233,026172,268,571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26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51%。其中: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21人,回购股数数量为170,364股,每股的回购价格为4.93元;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5人,回购股数数量为62,662股,每股的回购价格为4.75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1]000650号)。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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