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0-080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寒锐钴业 | 股票代码 | 3006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陶凯 | 沈卫宏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淮街115号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淮街115号 | ||
电话 | 025-51181105 | 025-51181105 | ||
电子信箱 | hrgy@hrcobalt.com | hrgy@hrcobalt.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35,770,349.13 | 922,135,439.61 | 1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971,085.41 | -76,527,243.13 | 18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9,364,182.27 | -78,307,602.89 | 175.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4,475,939.10 | 274,303,516.88 | 25.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8 | 182.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8 | 178.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4.15% | 7.5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61,384,073.91 | 3,502,160,943.44 | 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87,997,812.23 | 1,778,230,073.70 | 6.1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8,5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梁杰 | 境内自然人 | 21.89% | 58,989,952 | 44,242,464 | 质押 | 8,600,000 | ||
梁建坤 | 境内自然人 | 18.64% | 50,232,448 | 37,674,336 | 质押 | 16,060,000 | ||
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1% | 18,630,905 | 0 | 质押 | 7,700,000 | ||
#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 | 10,788,133 | 0 | 质押 | 2,500,000 | ||
金光 | 境内自然人 | 2.20% | 5,929,160 | 0 | ||||
徐卫华 | 境内自然人 | 1.99% | 5,370,00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87% | 5,048,526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4% | 3,892,088 | 0 | ||||
云南拓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 | 3,774,40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3,525,394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梁建坤、梁杰为父子关系,两人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梁建坤为云南拓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2、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江苏汉唐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317,133股外,还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71,000股,合计持有10,788,133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寒锐转债 | 123017 | 2018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20日 | 40,279.65 |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7.03% | 49.26% | -2.23%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25 | -3.81 | 185.30%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同时受国际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影响,整个行业供需关系波动较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秉承“提供一流的钴产品”的企业宗旨和“以品质创品牌,以信誉求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客户的需求为依托,以技术的研发创新为龙头,以刚果(金)钴矿资源基地为保障,布局钴的完整产业链。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产品销售量保持了稳步增长。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577.03万元,同比增加12.3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97.11万元,同比增加180.98%。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保障资源,确保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把寻找有价值的矿山作为持续目标,加速对矿山的勘探,做好样板矿山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做好矿石资源的收购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刚果的社会现状,保证原料供应的充足、安全。
(二)稳定运营,推动业务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钴产品供应链平衡管理,确保各子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得到有效供应,统一做好供应、生产、销售之间的协调调度,统筹国内外各个公司之间供产销的平衡。进一步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大对市场和客户的研究,深挖市场潜力和客户需求,强化技术服务,进一步打造品牌效应;稳定钴中间品的销售渠道,持续完善营销模式。结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加速体系建设,优化供应链管理,完成信息化上线,为整体运营提升效率,保驾护航。
(三)推进项目,实现提产增效
报告期内,寒锐金属全面推进项目进度,加强计划管理和投产前准备工作,细化项目进度表,保证试生产和稳定达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尽快实现新增优质产能的最大发挥。科卢韦齐年产2万吨电积铜生产线于2020年4月份底正式投产,现已达产。赣州寒锐作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领域的起点,细化开工前准备,完善项目建设规划,助力公司战略落地。同步完成两大项目组织架构调整和制度与流程建设、各项管理和控制体系等配套建设。2020年6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并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全部募集资金1,901,275,999.20 元,通过再融资助力赣州寒锐项目建设。通过完整产业链优势,
形成核心业务增长与增加新的盈利点,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
(四)提升能力,夯实管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单位从质量、产量、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全面达标达产,着力开展技术研发,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体系的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建立战略管理、计划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审计管理相结合的闭环运行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的督办跟踪,完成制度流程体系化运行,深入把控业务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强化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发挥绩效管理的牵引作用,不断促进组织效能的提升,做到把控全局的同时,还要向管理要效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