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达晨财信”)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楼D座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达晨创富”) | ||||
住所 |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3209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尚品宅配 | 股票代码 | 30061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达晨财信与达晨创富为一致行动人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达晨财信 | A股 | 197.30 | 0.9971 | ||
达晨创富 | A股 | 200.00 | 1.0108 | ||
合 计 | 397.30 | 2.0079 | |||
注:(1)计算前述比例时,总股本为19786.708万股(即现有总股本19867.50万股减去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80.792万股);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达晨财信 | 合计持有股份 | 2073.0985 | 10.48 | 1875.7985 | 9.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3.0985 | 10.48 | 1875.7985 | 9.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达晨创富 | 合计持有股份 | 2075.5037 | 10.49 | 1875.5037 | 9.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5.5037 | 10.49 | 1875.5037 | 9.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4148.6022 | 20.97 | 3751.3022 | 18.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48.6022 | 20.97 | 3751.3022 | 18.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1)计算持有股份比例时,总股本为19786.708万股(即现有总股本19867.50万股减去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80.792万股)。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达晨财信和达晨创富(两者为一致行动人)计划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18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 其中:达晨财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达晨财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达晨创富已于2020年5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减持股份总数虽已不受比例限制,但仍须依照本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即在减持期限内,两个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1189万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