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将审议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说龙 | 胡鹏翔 | 曾萍 |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