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25元/股(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至104.6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9月25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0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9月25日,公司
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7,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6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5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9,998,642.09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实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260,900股(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0年6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426,848股)的25%,即856,712股。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