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