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于子洲先生、郝巧灵先生、史永兵先生、吴达明先生、徐峰先生、毕继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梁永进先生、何权中先生、朱晓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何权中先生、朱晓涛女士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于子洲、郝巧灵、史永兵、吴达明、徐峰、毕继辉
独立董事:梁永进、何权中、朱晓涛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上述人员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思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思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398,998股,占公司总股本3.95%。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晓红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晓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51,392股,占公司总股本1.81%。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