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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三)投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

(四)投资期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六)实施方式

为便于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和审批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和审批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

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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