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492,3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8.03元,募集资金总额606,203,763.2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34,453.7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30,321.31 | 22,155.47 | 20,409.81 |
2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23,381.32 | 16,225.69 | 14,943.65 |
3 |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 18,328.79 | 11,618.84 | 10,698.84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3,561.15 |
合计 | 87,031.42 | 65,000.00 | 59,613.45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财信证券对上述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