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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怀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怀斌)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许怀斌,195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于九十年代初公派赴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现德勤)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高管职务,曾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华德匡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许怀斌6600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积极履行作为一名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相关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已经履行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意见全文请查看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在此不重复叙述。

时间届次发表意见情况
2023.4.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事前认可: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5、关于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8.2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10.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3.12.0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独立意见: 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审议,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执行,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企业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障。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认真对待董事会每一个议案,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督促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详细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公平知情权。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年报编制、董事职责解读专题、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新公司法专题等培训,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韩秀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丁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怀斌)》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许怀斌):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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