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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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X |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442ZA3858号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恒锋信息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经审核,我们认为,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锋信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七日 |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7,209.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8.2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05.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营运资金和扩大工程总包业务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0.00 | 7,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智慧城市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8,500.00 | 8,500.00 | 1,207.80 | 8,078.20 | 95.04 | 2019年4月 | 1,996.20 | 是 | 否 |
3、基于云计算的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 否 | 865.00 | 865.00 | 109.96 | 847.76 | 98.01 | 2019年4月 | 488.05 | 是 | 否 |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44.00 | 844.00 | 100.46 | 779.87 | 92.40 | 2019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209.00 | 17,209.00 | 1,418.22 | 16,705.83 | ||||||
合计 | — | 17,209.00 | 17,209.00 | 1,418.22 | 16,705.8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已置换金额3,265.67万元。其中:智慧城市应用平台升级项目2,781.89万元;基于云计算的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328.3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5.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核字【2017】40030002号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余、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 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2019 年 0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 753.32 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50.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