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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0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622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5,314,091元减少为165,300,469元。

由于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预计将导致公司股本减少13,622股,预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3,62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06日至 2019年12月20日,工作日的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证券事务部,邮编:35011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文枝;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邮箱:investor@i-hengfeng.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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