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江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