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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游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孙峰先生、赵游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38,64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13%)。详情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任职情况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孙峰董事、副总经理11,318,6853.9954%
赵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722,0320.25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并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包括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孙峰集中竞价758,1340.27%
赵游集中竞价180,5080.06%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峰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游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正常履行其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孙峰先生、赵游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孙峰、赵游提交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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