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告知,获悉王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王刚 | 是 | 13,279,000 | 13.48% | 3.15% | 否 | 是 | 2021年2月2日 | 2022年6月1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王刚 | 是 | 7,722,120 | 7.84% | 1.83% | 否 | 是 | 2021年2月2日 | 2022年6月1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21,001,120 | 21.32% | 4.98% | - | - | - | - | - |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王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王刚 | 98,537,255 | 23.38 | 38,960,077 | 59,961,197 | 60.85 | 14.22 | 0 | 0 | 0 | 0 |
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68,549 | 2.3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08,605,804 | 25.77 | 38,960,077 | 59,961,197 | 55.21 | 14.22 | 0 | 0 | 0 | 0 |
注1:从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281,01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2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800股,共计转增:140,528,307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21,539,961股。
注2: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适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刚先生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王刚先生未来6-12个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3、本次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
偿义务。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