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451号)。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