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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6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向宝马诚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诚迈”)提供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关联董事王继平先生、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王艳萍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宝马诚迈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因经营需要,宝马诚迈拟从公司采购技术服务。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与宝马诚迈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交易日期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宝马诚迈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提供技术服务市场价格2023年1500-733.60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宝马诚迈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提供技术服务733.601543.100.44%47.54%关于补充确认2021-2022年部分关联交易及新增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注: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2022年部分关联交易及新增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宝马诚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2022年已发生的公司向宝马诚迈提供技术服务及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新增2022年预计向宝马诚迈提供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其中2022年1-8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543.10万元,2022年9-11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90.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宝马诚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MA25KXAC6X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Christian Rudolf Felix Peter Salzmann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1日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3号金地威新雨花创新中心A幢6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宝马诚迈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0,9405,221
营业利润1,179363
净利润839272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9318,427
负债总额3,8203,155
净资产6,1115,272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宝马诚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王继平先生任宝马诚迈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马诚迈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宝马诚迈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马诚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协议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并参照公司同类销售、采购业务的价格体系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应技术服务协议,协议各方将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根据双方的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为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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