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7.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4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46,426,0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1,303,9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122,1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2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72,9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0,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02,5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91,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2,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股东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