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诚迈科技股票代码:3005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一致行动人):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为同一控制下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9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诚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1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11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 11
二、查阅地点 ...... 11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4幢 ...... 11
联系人: 王锟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 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 |
公司、上市公司、诚迈科技 | 指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益变动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 企业名称: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 I”)
2.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3. 成立时间:2011年5月6日
4. 法定代表人:何志成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商业登记证号码):58322109-000-05-14-4
6.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8.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9. 主要股东:Scentshill Holdings I, Limited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 企业名称: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 II”)
2.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3. 成立时间:2011年5月6日
4. 法定代表人:何志成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商业登记证号码):58322109-000-05-14-4
6.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8.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9. 主要股东:Scentshill Holdings II,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为同一控制下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何志成 | 男 | 董事 | 加拿大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公司2018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及2019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60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诚迈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Scentshill Capital I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70,740 | 17.3384 | 10,173,340 | 12.71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70,740 | 17.3384 | 10,173,340 | 12.71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Scentshill Capital II | 合计持有股份 | 1,134,360 | 1.4180 | 831,860 | 1.03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4,360 | 1.4180 | 831,860 | 1.03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Scentshill Capital I | 竞价交易 | 2018年5月-6月 | 34.53 | 739,400 | 0.9243% |
竞价交易 | 2018年9月-12月 | 22.65 | 1,479,000 | 1.8488% | |
竞价交易 | 2019年5月-7月 | 31.78 | 739,500 | 0.9244%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3日 | 37.03 | 60,000 | 0.0750%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4日 | 37.10 | 30,000 | 0.037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5日 | 37.31 | 200,000 | 0.2500%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6日 | 36.26 | 129,500 | 0.1619%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9日 | 37.35 | 272,000 | 0.3400%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27日 | 35.41 | 48,000 | 0.0600% | |
Scentshill | 竞价交易 | 2018年5月-6月 | 34.82 | 60,500 | 0.0756% |
Capital II | 竞价交易 | 2018年9月-12月 | 22.45 | 121,000 | 0.1513% |
竞价交易 | 2019年5月-7月 | 31.78 | 60,500 | 0.0756%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3日 | 36.98 | 6,000 | 0.007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4日 | 37.10 | 2,000 | 0.002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5日 | 37.31 | 19,000 | 0.0238%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6日 | 36.22 | 10,000 | 0.012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9日 | 37.36 | 19,500 | 0.0244%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27日 | 35.41 | 4,000 | 0.0050% | |
合计 | 3,999,900 | 4.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诚迈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Scentshill Capital I | 竞价交易 | 2019年5月-7月 | 31.78 | 739,500 | 0.9244% |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Scentshill Capital II | 竞价交易 | 2019年5月-7月 | 31.78 | 60,500 | 0.0756% |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4幢联系人: 王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
2019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
2019年9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 |
股票简称 | 诚迈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5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5层5505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5,005,100 持股比例:18.76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005,200股 持股比例:13.76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
2019年9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