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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诚迈科技股票代码30059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梅东王锟
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4幢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4幢
电话025-58301205025-58301205
电子信箱chengmai@archermind.comchengmai@archermind.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92,855,393.54239,117,862.552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9,927.561,663,428.33-4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509,480.99-5,428,036.915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625,983.81-36,962,188.3741.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60.0208-49.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60.0208-49.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8%0.37%-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04,215,867.50596,218,433.47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59,745,868.08461,248,693.97-0.3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5,58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98%26,387,88026,387,880质押21,313,400
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境外法人13.65%10,919,8400
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81%4,645,6804,645,680质押1,487,100
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24%3,390,100600,000质押812,400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18%1,746,3800
许军境内自然人1.48%1,186,8000质押1,036,800
苏州晟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2%1,138,4600
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境外法人1.12%892,9600
徐彩香境内自然人0.42%339,0000
于亦春境内自然人0.21%17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在智能手机行业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公司努力巩固智能终端业务领域客户,并积极拓展汽车电子、物联网及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新业务领域。通过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结构,加快市场拓展力度等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85.54万元,同比增长22.47%;在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公司积极增加研发及人员投入,同时受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99万元,同比下降48.91%。

(一)深耕智能终端主业,积极拓展新方向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响应市场变化调整业务策略。一方面通过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稳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另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扩大新客户合作规模。

公司调整研发资源配置,加大市场热需的人才投入和技术积累,以满足客户对该方向日益增长的需求;在摄像头影像和人工智能技术积累上加大研发投入,在软件、算法、摄像头调优等部分领域形成一站式解决方案和服务能力。在5G技术上,公司积极参与相关研发合作与产业联盟,力争形成技术先发优势。

(二)外延智能终端操作系统能力,发力汽车智能驾驶舱系统

在智能汽车的诸多核心系统中,智能驾驶舱系统是变革的核心之一,智能驾驶舱系统的发展需要选用集成度更高的芯片,如英特尔、高通等;接纳更多样化的操作系统,如Android、AliOS、Linux、QNX等。公司在上述移动芯片和操作系统领域耕耘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规模化的人才团队,可以更专业的帮助汽车电子领域各层级厂商加速在智能驾驶舱系统的升级换代。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虚拟化的智能驾驶舱解决方案实现了对主流的高通、英特尔、瑞萨下一代芯片的支持和优化,帮助汽车主机厂和一级供应商快速实现产品化。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自动驾驶领域和业界领先的公司合作,发展解决方案、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三)持续拓展智慧城市、智慧生活等智慧科技领域业务

公司利用完善的人才队伍,丰富的技术积累,紧跟当前国家在5G与物联网方面的部署,在新兴技术应用方向进行投入,寻求拓展新业务方向,力争在智慧城市等领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薪酬福利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管理、员工晋升通道管理、职业培训体系等,加快落实研发、营销等部门的人才招聘工作,不断挖掘员工内在潜力,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实施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未影响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①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等。

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③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

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公司相关部门对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复核测评,决定对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调整。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至40年,经残值率由0%调整至5%。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调整日期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01月01日《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明细如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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