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大通信:2022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进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12月28日,本人在公司任期届满离任。2022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期内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01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关于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签署<借款合同>及<赔款转让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在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在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

见。

7、在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实施募投项目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8、在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对外投资情况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技术研发路线、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任职资格情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则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和深交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衷心地感谢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人员在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独立董事:刘进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