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2,570,0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33,69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614,772.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18,923.62元,已于2022年11月9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0001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已累计投入金额 | 拟投入与累计投入差额 |
1 |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 | 9,675.33 | 1,591.07 | 8,084.26 |
2 | “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 | 7,246.80 | 2,222.48 | 5,024.32 |
3 |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 3,149.75 | 888.99 | 2,260.76 |
合计 | 20,071.89 | 4,702.54 | 15,369.35 |
注: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过去十二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 通知存款 | 7,800.00 | 通知存款 | 2023/1/11 | - | 1.9% |
兴业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2,069.00 | 通知存款 | 2023/1/11 | - | 2.0% |
合计 | 9,869.00 | / | / | / | / |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决议有效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7、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韩节高 | 邱皓琦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