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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依据独立判断并经讨论后,就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邓相军宋英慧
张晓阳苏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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