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支付完毕的进展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安隆”)积极推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2.210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获得批复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号)。证监会同意了利安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92.210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2022年6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公司应向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等45名自然人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共计支付人民币178,753,285.80元,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